神舟电脑产品标准服务承诺(2015年7月1日起执行)(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服务承诺 1. 神舟电脑产品范围 神舟电脑产品指深圳市神舟电脑股份有限公司(神舟电脑)生产的电脑及周边产品。包括神舟电脑家用的笔记本、平板电脑、屏式电脑、台式机、显示器、周边产品及预装/随机软件。 2.全国联保 无论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外)任何地区购买并使用的产品出现属于神舟电脑服务范围内的软硬件故障,您可以在全国任何一家神舟授权服务站得到服务。您可以在神舟电脑官方网站(或随机附赠的服务站通讯录)中获得这些服务站的相关信息。 3.服务方式 神舟屏式电脑、台式机(不含单购显示器)实行硬件故障上门服务的服务方式;神舟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预装/随机软件及周边产品实行客户送修的服务方式。 硬件故障上门服务指,客户自购机之日起一年内,购买的神舟屏式电脑、台式机出现任何非人为硬件故障时,将得到神舟电脑或授权服务站的上门维修服务(距离服务站15公里范围内的用户,免上门服务费)。 二、保修细则 1.自您购买本产品之日(简称"购机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为准)起,神舟电脑将为您所购买的台式机、屏式电脑、笔记本提供如下保修承诺:
2、平板电脑整机及配件保修一年 注: ① 外设中的键盘指屏式电脑/台式机键盘及平板电脑随机附带的键盘; ② 客户无法提供该产品对应的有效购机发票或三包凭证时,产品保修期将以产品机身序列号所对应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 ③ 电池为易损耗产品,使用时间与充放电次数成反比, 故其使用时间随使用期缩短为正常现象, 不属于保修范围之内。 3.神舟电脑原厂附送的赠品(如便携式外包、鼠标等),遵照国家相关规定保修。非神舟电脑原厂的赠品,以活动规定的保修方式进行保修。 4. 代理、经销商自行承诺的额外服务与附加的非原厂配件及非原厂赠品, 由原代理、经销商负责服务、保修和技术支持。 5.单独购买的配件(如主板、适配器、硬盘、CPU等)保修期限为1年(电池属易耗品,保修期限为6个月)。 6. 对以下情况不提供免费检测维修服务,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将根据《神舟电脑有偿服务收费标准》收费。 a. 超过保修期的主机或部件; b. 您或非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服务人员对神舟电脑产品的修整、改变配置、误操作及设定不当所造成的问题与故障; c. 神舟电脑保修识别标签撕毁或破损导致无法辨识; d. 保修凭证(如三包卡、发票等)被涂改或信息与产品不符; e. 未按操作手册使用或在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环境下(如用电系统未能良好接地、电压过高或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非正常的物理压力,电磁干扰,供电不稳,静电干扰,输入非标准电压等)使用造成主机或部件损坏; f. 要求神舟电脑提供软件安装服务 (用户需自行提供正版软件) 、软件故障排除、文件系统整理、清除密码等; g. 软件介质外观出现划伤、磨损、破损、腐蚀等外观不良; h. 因使用盗版或其他非合法授权软件、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i. 安装或升级后的操作系统与其他非神舟电脑提供的软件不兼容; j. 因中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造成的故障; k. 因使用不当或操作不慎(如带电插拔等)或使用不合格物品(如坏盘)所造成的操作系统崩溃、无法正常使用或电脑部件损坏; l. 因天灾(水灾、火灾、地震、雷击、台风等), 或遇动物、宠物、昆虫等不可抗拒外力以及其他意外因素(如碰撞)引起的机器故障; m. 正常合理的消耗或损坏(如:外壳,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n. 其他非神舟电脑产品、部件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软件系统问题以及主机、部件故障或损坏。 三、用户须知 1. 数据备份 建议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以及每次接受服务前及时备份重要信息以免丢失。对于您使用过程中或神舟电脑检测与维修过程中因任何因素造成的数据资料遗失,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送修 为保障您的权益, 您需在维修前自行准备好有效购机发票及三包凭证,并明确告知使用的产品型号、产品序列号、详细的故障现象等, 以便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服务人员能更准确快速地判断出故障原因。 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不接受个别配件(如:电池、适配器、硬盘、CPU等)的单独送修。 3. 维修操作 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在收到您的故障产品后,将以最快的速度检测维修,但维修时间将视当地的实际备料状况而定。 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可能在维修过程中使用性能不低于原故障部件的同规格良品配件,或功能和外观与新品等同但已经使用过或重新调试过的配件。 4. 维修配件的所有权 被拆除的产品配件中,其任一个或多个零配件,将由神舟电脑或神舟授权服务站收回并享有所有权。 5. 维修配件的保修期 经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维修后的配件,如自修复之日起距本承诺服务期限结束不足三个月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将延长至自修复之日起三个月止;如自修复之日起距本承诺服务期限结束超过三个月的,该部件的服务期限仍按原承诺服务期限执行。 6. 神舟电脑不承担客户取送产品的费用(运费、交通费等)及风险。 7. 此服务承诺中低于"国家三包"标准的,按"国家三包"执行;此服务承诺中高于"国家三包"标准的,按此服务承诺执行。 8. 以上条款适用于神舟电脑产品客户。另有签订合同的客户,神舟电脑及授权服务站将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9. 以上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神舟电脑。神舟电脑保留未经宣告,对以上条款进行修改的权力。 其他产品售后参考相应产品服务承诺 您没有登录,不能提交,请先登录 售后服务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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